2019厦门残保金减半征收吗
问:2019厦门残保金减半征收吗?
答: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 * 安置比率0.8% - 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 *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 * 60% * ( 1 - 减免比率)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负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减轻用人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依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规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